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2018年度抽样复核结果的通知
2020-01-06 18:40:57  作者:admin   阅读量:1955

桂教职成〔2019〕4号

 

各市教育局,各有关高等学校,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:

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诊改工作部署,深入推进我区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,我厅委托全区诊改专委会组织专家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11日,对随机分层抽样产生的33所职业院校开展诊改复核工作,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。

 

  复核结论为“有效”的学校应继续完善和运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,确保诊改体系科学合理、可行有效,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复核结论为“待改进”的学校应对照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,认真分析研究,制定整改措施,逐项落实,改进期为1年,改进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,我厅将组织专家再次复核。复核结论连续2次为“待改进”的学校以及应接受而无故不接受复核的学校,将适当调减其招生计划、暂停备案新专业、限制项目申报、调整拨款经费等。

 

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

2019年1月22日

复核结果的通知.docx